典型的商業(yè)賄賂行為大全
商業(yè)賄賂行為的典型行為是哪些?請注意這些行為都可以說的上是商業(yè)賄賂行為,不要自作聰明,下面由小編與大家分享,希望你們喜歡!歡迎閱讀!
(1)藥品、醫(yī)療器械的經營單位或個人為推銷產品,假借贊助費、新藥推介費、學術會議費等名義,或以贈送“樣品”、設備等其他手段,給付醫(yī)生、醫(yī)院、醫(yī)藥公司、藥房超市等相關單位和個人不正當財物或其他利益的行為。醫(yī)院、醫(yī)藥公司、藥房超市等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購買產品過程中收受或者索取藥品、醫(yī)療器械的經營單位或個人不正當財物或其他利益的行為;
(2)商品供應商為獲取進場銷售商品等交易機會,假借進場費、廣告宣傳費、贊助費、專場費、促銷費、開瓶費等名義或以其他手段,給付超市、商場、餐館、歌城等零售企業(yè)或個人不正當財物或其它利益的行為。超市、商場、餐館、歌城等零售企業(yè)或個人假借進場費、廣告宣傳費、節(jié)慶費、店慶費、陳列費、贊助費、專場費、促銷費、開瓶費等名義或以其他手段,收受或者索取商品供應商不正當財物或其它利益的行為;
(3)旅行社、賓館、商場、酒店、票務代理等經營者為獲取交易機會,假借人頭費、停車費等名義,或以回扣等其他手段,給付相關單位和個人不正當財物或其它利益的行為。相關經營單位和個人假借人頭費、停車費等名義或以其他手段,收受或者索取旅行社、賓館、商場、酒店、票務代理等經營者不正當財物或其它利益的行為;
(4)房地產公司、建筑公司、建筑材料經銷商等單位在工程建設中,為了獲得交易機會,以回扣等手段給付相關單位和個人不正當財物或其它利益的行為(如:在工程招標投標中,通過賄賂有關各方圍標、串標、陪標,或者向有關人員直接行賄,謀取中標;在工程發(fā)包分包中,通過賄賂非法取得承包資格;在材料設備采購中,通過賄賂,購買、使用質量差價格高的材料設備;在施工過程中,通過賄賂,利用變更設計增加工程量或提高價格等手段,謀取不正當利益;在工程驗收決算中,通過賄賂,虛設項目、重復計算工程量等騙取工程款,并利用職務之便采取巧立名目、拖延付款等方式收受賄賂;在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和檢測中,通過賄賂取得虛假技術報告,或者通過賄賂有關人員瞞報質量安全隱患以通過驗收等)。相關經營單位和個人采取各種手段,收受或者索取房地產公司、建筑公司、建筑材料經銷商等單位不正當財物或其它利益的行為。
(5)經營單位或個人為取得土地使用權、國有資產產權的競買、投標機會,以回扣或其他手段給予相關單位或個人不正當財物或其它利益的行為。相關經營單位或個人采取各種手段,收受或者索取土地使用權、國有資產產權競買、投標者不正當財物或其它利益的行為。
(6)經營單位或個人為獲得交易機會,以保險回扣、高額返還、超標準或越范圍支付高額代理手續(xù)費或其他手段給予相關單位或個人不正當財物或其它利益的行為。保險代理商、中介商等經營單位或個人采取各種手段,收受或者索取相關單位或個人不正當財物或其它利益的行為。
(7)資產評估、拍賣等中介機構,在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領域中,為獲取交易機會,給付有關單位和個人不正當財物或其它利益的行為。有關經營單位和個人采取各種手段,收受或者索取資產評估、拍賣等中介機構不正當財物或其它利益的行為。
(8)教材出版社及銷售商、文體器材生產商及銷售商、基建單位、校服生產廠家及銷售商、培訓機構等經營者為推銷產品或招攬生源,給付學校等相關單位和個人不正當財物或其它利益的行為。相關經營單位和個人在購買產品或招攬生源中,采取各種手段收受或者索取教材出版社及銷售商、文體器材生產商及銷售商、基建單位、校服生產廠家及銷售商、培訓機構等經營者不正當財物或其它利益的行為。
(9)電信運營商及代理商為獲取壟斷交易機會,假借配套費等名義或以免費提供電信工程的安裝施工等手段,給付房地產開發(fā)商、市場主辦者等相關單位和個人不正當財物或其它利益的行為。房地產開發(fā)商、市場主辦者等相關單位和個人假借合法名義收受電信運營商及代理商不正當財物或其它利益的行為。
(10)經營者在商品交易中向對方單位或者其個人附贈現(xiàn)金或者物品等不正當財物或其它利益的行為(按照商業(yè)慣例贈送小額廣告禮品的除外)。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商品交易中收受經營者附贈現(xiàn)金或者物品等不正當財物或其它利益的行為(按照商業(yè)慣例贈送小額廣告禮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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