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產假是能休多少天
2017年開放二胎以后,很多職工都開始關注產假的時間了,那上海的產假是怎么規(guī)定的呢?能休多少天?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年上海產假是能休多少天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2017年上海產假多少天
上海23日正式表決通過《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3月1日起施行的新《條例》,把原先的晚婚假和晚育假更名為婚假和生育假。
一、產假共計128天
上海市產假共由兩部分構成:98天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和上海市增加的生育假30天,共計128天。難產婦女可在此基礎上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婦女,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上海市修改前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對于婚嫁的規(guī)定為98天國定產假和30天晚育假,不符合晚育標準的婦女,只能享受98天產假。但是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后,不論是不是晚育,生育媽媽都可享受128天的產假,原先的晚育假也調整至了生育假,生育假享受產假同等待遇。。
二、配偶陪產假10天
而原先3天的晚育護理假,也增加至了10天,并改名為“配偶陪產假”。據(jù)了解,對于陪產假的假期天數(shù),考慮過7天、10天、15天等方案,最終為了支持男方對生育婦女的照顧,將配偶陪產假延長至10天,配偶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fā)給。
三、婚假:取消晚婚假,婚假延長至10天
上海市衛(wèi)計委針日前就新生育政策作出回應稱,今年1月1日以后登記結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也就是7天的晚婚假取消,僅剩3天婚假。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jīng)辦理登記結婚手續(xù),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享受晚婚假待遇即:晚婚的公民,在國家規(guī)定的婚假基礎上,增加晚婚假7天。
上海新計生條例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符合法律規(guī)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也就是說婚假一共10天。
2017年上海產假工資計算
根據(jù)《上海市城鎮(zhèn)生育保險辦法》,城鎮(zhèn)生育保險待遇項目包括生育生活津貼和生育醫(yī)療費補貼。其中,生育生活津貼可以理解為小伙伴們口中所說的“產假工資”。
參加本市城鎮(zhèn)生育保險且符合生育生活津貼領取標準的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其生育生活津貼的享受標準取決于:
1、生育生活津貼享受期限(即產假天數(shù))
2、生育生活津貼計發(fā)標準(根據(jù)生育婦女繳費情況核定,所需資金由本市城鎮(zhèn)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2017年上海陪產假規(guī)定
陪產假,又名陪護假,即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并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guī)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實際規(guī)定,基本都見于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當然,還存在有的地方有陪產假,有的地方?jīng)]有陪產假的情況。
上海新計生條例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符合法律規(guī)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產假十天。生育假享受產假同等待遇,配偶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fā)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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