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發(fā)生的法律事件
培養(yǎng)、提高廣大青少年的法律素質,宣傳、落實江澤民同志在黨的十五大報告中提出的依法治國方略,是初中一年級對學生進行法律常識教育的重要目標。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17年發(fā)生的法律事件,希望大家喜歡。
2017年發(fā)生的法律事件篇一
**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齊明春,注冊號:**********。地址:**省**市**縣*城鎮(zhèn)**路**號。
該公司為安康市鴻基楓尚綜合樓項目承包單位,負責項目的建設,為用工主體單位。共計拖欠134名農民工3146094元工資。經漢濱區(qū)勞動保障監(jiān)察大隊立案查處,認定該公司的行為已嚴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并依法責令該單位依法足額支付所拖欠的工資款項。該公司在收到《責令改正決定書》三日內支付了2826094元工資,經項目負責人何剛與農民工協商同意,下欠320000元工資于2017年8月30日前支付完畢。
2017年發(fā)生的法律事件篇二
安康市**地產機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注冊號:**********;地址:高新區(qū)花園大道居尚社區(qū)*-*-***。
安康市社會保險稽核機構在社會保險稽核過程中,該單位拒不配合社會保險實地稽核工作。后經安康市勞動保障監(jiān)察支隊調查,發(fā)現該企業(yè)存在勞動保障違法行為,要求其提供社保參保憑證等相關資料。先后給其下達了《勞動保障監(jiān)察調查詢問通知書》和《勞動保障監(jiān)察責令改正決定書》但該公司拒不提供資料,也不配合現場調查,經我局研究決定,依據《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2017年發(fā)生的法律事件篇三
安康市國群非金屬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注冊號:6************;地址**區(qū)縣河鄉(xiāng)**村3組。
安康市**非金屬礦業(yè)有限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因股權變更,涉及拖欠28名員工545634.00元工資。我局勞動保障監(jiān)察支隊已立案,經過多次溝通和大量取證,于2016年12月27日下發(fā)行政處理決定書,要求安康市**非金屬礦業(yè)有限公司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員工工資,截止目前,安康市**非金屬礦業(yè)有限公司未向我局提出陳訴和申辯,也未履行工資支付義務。
2017年發(fā)生的法律事件篇四
**縣**鎮(zhèn)**裝飾經營部。法定代表人:趙**,登記機關:**縣**行政管理局。
該經營部自從事室內外裝修期間,陸續(xù)拖欠李敬、古生彬等9名勞動者2013年至2015年的勞動工資共60450元。證據充分,事實清楚,寧陜縣勞動監(jiān)察大隊依法給寧陜縣城關鎮(zhèn)帝歐裝飾經營部下發(fā)了責令整改文書后,經營部負責人趙節(jié)超始終未出面解決問題,也無法取得聯系,經營部處于關門狀態(tài)。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寧陜縣城關鎮(zhèn)帝歐裝飾經營部的行為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于2016年5月5日依法移交寧陜縣公安局,寧陜縣公安局于2016年6月2日立案。目前寧陜縣公安局正在處理中。
2017年發(fā)生的法律事件篇五
包工頭楊敏,男,出生地:重慶市江津市白沙鎮(zhèn)馬項埡街44號。楊敏于2013年承包了龍泉小區(qū)項目工程,該工程完工后,于2015年6月23日,包工頭楊敏收到建設方工程款707.9萬元,但楊敏沒有支付付宗林等11人工資。漢陰縣勞動保障監(jiān)察大隊工作人員通過多種方式聯系楊敏,但均聯系不上。據此,漢陰縣人社局以公告送達方式,兩次向楊敏送達《調查詢問通知書》和《責令改正決定書》,責令楊敏限期支付拖欠的11名民工工資28.2萬元。楊敏未在限期內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2016年8月1日,漢陰縣人社局以楊敏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將該案移送漢陰縣公安局立案偵查。漢陰縣公安局經過偵察,認為楊敏符合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條件,鑒于楊敏失聯,涉嫌逃匿,漢陰縣公安局已于2016年11月15日將楊敏進行網上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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